门静脉高压的脾亢,行脾切除的手术指征
门脉高压外科治疗的目的在于抢救食管胃底曲张静脉破裂所致的大出血,肝硬化病人仅有40%病人出现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而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病人有50%--60%并发大出血,这说明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病人不一定发生大出血,在经过预防性手术后反而引起大出血。因此,对于有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的,但是没有出血的病人,是否应进行预防性手术治疗,值得探讨。
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大出血的外科手术指征:
(1)经内科和内镜注射硬化剂或套扎止血并经一定的疗程而出血复发者。
(2)经内科内镜和三腔管压迫止血,出血仍然不止而病人一般情况尚好,肝功能在Ⅱ级以上,可考虑行紧急手术止血。
(3)病人居住远离医院,呕血停止后无条件行较保守的方法治疗,肝功能恢复后可行手术,预防再出血。
(4)内镜下发现食管曲张静脉壁上有樱桃红点,是将破裂征象,病人虽无呕血史,可考虑行预防出血的手术。
(5)病人有巨脾症,遇意外有破裂的可能时,可考虑手术治疗。
(6)脾功能亢进,对血细胞破坏增大,病人三系细胞减少,影响正常生理功能,可行脾切除以消除对正常血细胞的破坏。
在门脉高压致脾亢行脾切除术治疗中,保脾与切脾在外科界一直以来存在争议。切脾派认为:巨脾是病脾,可加速肝纤维化进程,弊多利少应该切除;保脾技术比较复杂,“保”比“切”承担的风险更大;保留残脾无功能,与巨脾一样有害。保脾派认为:巨脾是压力、流量与代偿性增生所致;残脾组织结构的改变取决于脱离高压环境;残脾仍具有免疫和内分泌调控功能。
1、门脉高压症巨脾保脾术的原则与要求:门脉高压症保脾术与外伤性保脾术一样 ,一定遵循保命第一 ,保脾第二的原则。
2、适应证:门脉高压症巨脾; BC-S综合征;外伤性脾破裂;脾良性肿瘤; 血液病;高雪氏病; 脾移植术(保留脾下极将脾大部移植给病人)。
3、保留残脾要求:脾的质要好;脾量要够;血供充分良好;残脾要脱离门脉高压状态 ,避免脾大复发;术式要定型,避免一会儿保留上极,一会儿保留下极,一会儿规则切除,一会儿不规则切除。保留残脾量约为11×7×4cm,如正常脾脏大小。
4、确定保留和切除脾脏的部位:保留残脾通常有三个部位:保留上极,条件是门脉压力不高,无食管下端、胃底和胃冠状静脉曲张;保留脾下极,适于门脉高压需加作门奇静脉断流术者;保留脾门部或肋膈面的脾组织,切除脾的上下极,适于特大巨脾伴门脉高压,需作断流术者。三种保脾部位均要保留脾门附近的脾组织,并保持脾静脉回流通常。